根据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况,建设部门必须通过其网站和其他方便公众知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1、建设项目辅助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完成后,公开竣工日期;
2、在调整建设项目辅助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之前,公开调整的起止日期;
3、检验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检验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时,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陆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写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开上述信息。